德
安
提起弹弓
相信大家都不陌生
甚至可能还是很多人的童年回忆
但是用弹弓打鸟
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啦!
案情回顾
2023年7月20日,德安县人民政府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,德安县行政区域为禁猎区,禁猎期三年,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。
2024年2月至10月,舒某在德安县蒲亭镇附城村牛角湾藕塘四周,先后用木质弹弓、铁质弹弓及钢珠非法猎捕斑鸠、灰椋鸟等野生动物鸟类近五十只,期间舒某食用了7-8只鸟类,剩余41只全部拔毛去除内脏后放入冰箱冷冻供自己食用。2024年10月31日,德安县公安局民警在德安县宝塔乡新湾新村舒某家中进行勘查,查获并送检剩余的41只冰冻鸟类死体。
根据九江市德安县林业局出具的情况说明,证实舒某猎捕鸟类时所使用的弹弓、钢珠属于猎捕野生动物禁用工具。
2024年11月14日,经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本次受理鉴定的舒某猎捕的鸟类(死体)共41只,种类为乌鸫、珠颈斑鸠、白头鹎、白颊噪鹛、灰椋鸟、黑脸噪鹛、八哥、黑尾蜡嘴雀,均列为“三有”保护野生动物,整体价值为人民币12,300元。
2024年12月9日,被告人舒某主动向德安县财政局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2,300元。
判决结果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舒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在禁猎区、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捕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。被告人舒某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系自首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;其已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,可酌情从轻处罚;其认罪认罚,可以从宽处理。当庭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;舒某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人民币12,300元及扣押的钢珠、弹弓、鸟类死体等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。宣判后,舒某表示服判,不上诉。
法官提醒
陆生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们不仅维持着自然界的生态平衡,还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生态服务。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共同努力,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生存环境,维护地球生物多样性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三百四十一条
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非法狩猎罪】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【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作者丨刘瑛
编辑丨丁小倩
初审丨刘钧霞
终审丨康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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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用弹弓打鸟行不行啊?可能“刑”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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